为了进一步与全市信息工作接轨,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信息工作要求,切实发挥好政务信息反映工作、服务决策、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载体作用,促进信息报送和考评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结合我区政务信息工作实际情况,制订本考评细则。
细则全文共分5部分,第一部分为考评对象,第二部分为考评内容,第三部分为考评标准,第四部分为考评办法,第五部分为考评结果。其中:
考评内容为信息报送情况、信息被各级信息部门采用情况、信息约稿完成情况以及信息员调训任务完成情况。
考评标准将全区信息网点单位分3类,考评工作按年度进行,考评时段为每年1—12月份。
考评办法依据信息种类和采用刊物的不同,分别给予信息不同的采用分值,被上级信息部门采用和被领导批示,分值和累加。
考评结果中明确,各网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采取按季度通报的方式进行公布。区政府办公室按年度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。